我什么都不欠他。我已经上诉了。如何收取诉讼费用?

时间:2024-07-14 作者:沈阳律师

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,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。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:(一)案件受理费;(二)申请费;(三)证人、鉴定人、翻译人员、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、住宿费、生活费和误工补贴。不同的案件收取的费用不一致,可以参照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来确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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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好,按照法律的规定,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,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。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,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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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好,如果交纳诉讼费用确实有困难的,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、减交或者免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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